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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媒體時代的到來,各類“作品”百花齊放,同時魚龍混雜,疑似“抄襲”的現(xiàn)象頻發(fā)。何為正當?shù)慕梃b和致敬,何為侵權范圍的復制和抄襲,不僅關系到作品著作權人的正當權利,還關乎作品在公眾領域的傳播問題。面對判定抄襲的難題,我們“說好不哭”——抄襲與一般的致敬、借鑒等方式的區(qū)分即該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是否能構成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著作權侵權的抗辯事由,也是著作權人和公眾利益的協(xié)調(diào)制度。
微博、朋友圈有一種“過年”集體狂歡的錯覺。陪一代人走過青春的周杰倫,和另一個“青春回憶”阿信合唱,新歌整首歌里面幾乎串聯(lián)了我們記憶中的片段:MV“戳臉”畫面,呼應十二年前的電影《不能說的秘密》;女主角腳踏車和遞東西鏡頭,讓老粉絲想起《晴天》MV;間奏旋律《突然好想你》,伴隨著阿信出場,還有《說好的幸福呢》旋律……彩蛋源自二位演唱者此前的作品,讓聽眾會心而笑,大呼溫暖。但MV也被質(zhì)疑“抄襲”某韓國作品,引發(fā)了關于使用他人作品的討論。 隨著全媒體時代的到來,各類“作品”百花齊放,同時魚龍混雜,疑似“抄襲”的現(xiàn)象頻發(fā)。何為正當?shù)慕梃b和致敬,何為侵權范圍的復制和抄襲,不僅關系到作品著作權人的正當權利,還關乎作品在公眾領域的傳播問題。面對判定抄襲的難題,我們“說好不哭”——抄襲與一般的致敬、借鑒等方式的區(qū)分即該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是否能構成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著作權侵權的抗辯事由,也是著作權人和公眾利益的協(xié)調(diào)制度。 下面通過幾個典型案例 一起來體會“合理使用”的認定 海報使用“葫蘆娃”“黑貓警長”是否構成侵權 網(wǎng)站上傳電視劇截圖是否構成侵權 將他人的電影作品截圖制作成圖片集是否構成侵權 上述幾個案例體現(xiàn)了 判斷合理使用的“三步檢驗法” 1、判斷使用作品的行為是否屬于特殊情形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了合理使用的十二種情形。合理使用制度的初衷即平衡著作權人與公眾的利益,在特定情況下,對著作權人的權利進行一定的限制,以實現(xiàn)更大的公眾利益。 2、判斷使用作品的行為是否影響原作品的正常使用 在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各種使用作品的情形層出不窮,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合理使用情形難以適應人民群眾日新月異的文化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對合理使用的擴大解釋成為判定著作權侵權的應有之義。其一即判斷使用作品的行為是否影響原作品的正常使用。合理使用的制度允許后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走自己的路,但不能讓巨人“無路可走”。 3、判斷使用作品的行為是否損害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合理使用制度是對著作權人權利的限制。在認定合理使用時,也應考慮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合理使用不損害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創(chuàng)作的火苗才不會被熄滅。這也與合理使用制度的初衷相符,即鼓勵更多的創(chuàng)作,實現(xiàn)文化的繁榮和發(fā)展。 權利是有邊界的,權利的限制亦應有邊界。自由如海洋般廣博,著作權作為一種專有權利,如海洋上的小島,而著作權侵權行為,就如登上別人的“小島”。著作權侵權的判定一方面要保護原創(chuàng)作者的著作權,保護其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又要允許后人對前人的思想經(jīng)驗、公有領域的知識加以繼承與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出更好的作品。面對協(xié)調(diào)著作權人和公眾利益的合理使用制度,在擴張解釋其適用情形的同時也要保持審慎,將使用他人作品行為的目的置于首位進行考量。 作為創(chuàng)作者,在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也應保持創(chuàng)作的初心,使用他人作品時應做到“合理使用”,既不影響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亦不侵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才能在使用他人作品行為的侵權判定中“不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