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識產權大型服務機構
10年專注全球知識產權服務
- 全國24小時熱線:
- 400-1688-019
文章出處:常見問題 網責任編輯: 凱粵知識產權 閱讀量: 發(fā)表時間:2020-08-12
巴黎公約保護專利怎么做?很多申請過國際專利的人,都知道巴黎公約,巴黎公約是一種常見的申請國外專利的方法,而且通過巴黎公約的途徑來申請專利也比較方便、快捷,今天凱粵小編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巴黎公約保護專利四大原則。
巴黎公約是什么
巴黎公約其實是一項于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締結的保護工業(yè)產權的國際公約,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下的條約之一,巴黎公約的全稱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自巴黎公約生效以來,巴黎公約起初的成員國是11個,目前已有170多家成員國。
巴黎公約的保護對象是工業(yè)產權,其中就包括了發(fā)明、實用新型,以及工業(yè)外觀設計三種專利權、商標權、服務標記、廠商名稱、產地標記,或者是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當競爭行為等。巴黎公約的基本目的是為了保證成員國的工業(yè)產權在其他成員國之間都能夠得到保護。但是由于各個成員國間必然存在的利益矛盾和立法差別,巴黎公約沒能制定統(tǒng)一的工業(yè)產權法,而是以各成員國內立法為基礎進行保護。
巴黎公約保護專利四大原則
1.國民待遇原則
國民待遇原則也就是所在工業(yè)產權保護中,公約各成員國必須在法律上給予公約其他成員國相同于其本國國民的待遇;即便對方并不是成員國的國民,只要是他在公約中的某一成員國中有住所,或者是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yè)所,亦應給予相同于本國國民的待遇。
2.優(yōu)先權原則
巴黎公約的優(yōu)先權原則是依照巴黎公約途徑申請商標、專利等能夠獲得優(yōu)先權的最主要依據。起作用在于保護首次申請人,使得他在向其他成員國提出相同申請時,不至于被第三者鉆空子搶先申請注冊。《巴黎公約》規(guī)定凡在一個締約國申請注冊的商標,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請之日起為期6個月的優(yōu)先權,即在這6個月的優(yōu)先權期限內,如申請人再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樣的申請,其后來申請的日期可視同首次申請的日期。
3.獨立性原則
巴黎公約獨立性原則的制定是為了兼顧各個國家的國慶,使得各國工業(yè)產權立法上更具地域特色,符合各國國情。申請和注冊商標的條件,由每個成員國的本國法律決定,各自獨立。對成員國國民所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不能以申請人未在其本國申請、注冊或續(xù)展為由而加以拒絕或使其注冊失效。在一個成員國正式注冊的商標與在其它成員國包括申請人所在國注冊的商標無關。
4.強制許可專利原則
巴黎公約中有規(guī)定各成員國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規(guī)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核準強制許可,以防止專利權人可能對專利權的濫用。某一項專利自申請日起的四年期間,或者自批準專利日起三年期內(兩者以期限較長者為準),專利權人未予實施或未充分實施,有關成員國有權采取立法措施,核準強制許可證,允許第三者實施此項專利。如在第一次核準強制許可特許滿二年后,仍不能防止賦予專利權而產生的流弊,可以提出撤銷專利的程序?!豆s》還規(guī)定強制許可,不得專有,不得轉讓;但如果連同使用這種許可的那部分企業(yè)或牌號一起轉讓,則是允許的。
凱粵提示:以上就是關于巴黎公約保護專利四大原則的簡單介紹,更多巴黎公約保護專利四大原則的詳情,可以咨詢凱粵客服,或者是點擊關注下方公眾號,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凱粵也可以幫您代為申請專利,我們是一家有著十年知識產權保護經驗的專業(yè)公司,對專利、商標、條形碼、高新等都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