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識產權大型服務機構
10年專注全球知識產權服務
- 全國24小時熱線:
- 400-1688-019
文章出處:常見問題 網責任編輯: 凱粵知識產權 閱讀量: 發(fā)表時間:2021-08-10
專利侵權嚴重嗎?凱粵遇到很多有僥幸心理的企業(yè),在了解過專利后,又覺得專利申請時間過長,所以產品直接上市銷售,但被別人申請了專利,反而會被告侵權,這種情況就很麻煩了。那么專利侵權行為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專利侵權行為的構成要素
一般民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通常包含4個方面:違法行為、損害結果、違法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以及行為人主觀有過錯。對于專利侵權行為的責任,構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首先,鑒于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其次,鑒于專利權的時效性,只有在規(guī)定保護期內未因繳費、無效宣告、放棄等原因失效的專利權才是有效專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項專利權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無效,則該專利權將被視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經實施也不夠成專利侵權。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了5種不認為是侵權的行為,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guī)定,如果行為人不能舉證以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構成專利侵權,并依法承擔責任。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專利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發(fā)明創(chuàng)造被授予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因此,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凱粵提示:凱粵是一家有著十年知識產權保護經驗的專業(yè)公司,了解更多海內外商標注冊、海內外專利申請資訊,以及政府補貼項目申報的,可以關注凱粵知識產權網,或者是咨詢凱粵在線客服,我們的咨詢熱線電話為:13712887903,或者是點擊關注下方公眾號,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